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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工作的通知

日期: 2023/9/22

各教研室、各指导老师

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,是检验员工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手段,为了规范工作程序,保证教学质量,根据根据《beat365官方最新版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政字[2020]120号)、《关于做好我司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》(校政教字〔2023〕41)、《关于做好我司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》(艺院政字〔2023〕21号),在充分汲取往届毕业开题答辩工作经验基础上,2024届本科毕业生实行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制度。现将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加开题答辩的对象

全体2024届本科毕业生。

二、开题答辩时间

2023年10月11日

三、开题答辩形式

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形式,线下答辩可多批次、多地点分散实施。

四、开题答辩组织

(一)开题答辩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余旭

副组长:张培

秘书:夏礼超

成员:廖娟、王冬冬、袁陈平

(二)开题答辩小组成员

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4人(具体见附件开题答辩安排表)。

五、开题答辩工作的流程和要求

1.开题答辩前,员工需根据学院要求提交开题报告。

2.开题答辩时,员工须对论文的研究问题、研究目的、研究意义、创新点研究方法、文献综述、研究内容、进度安排等进行陈述。

3.员工在自述结束后,应认真回答开题答辩评委问题,并听取评委意见。

4.开题答辩结束后,由答辩评委给出答辩成绩,答辩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。

5.通过答辩的员工需认真按计划完成论文各阶段工作。

6.未通过答辩的员工,应尽快与指导老师协商,将修改后的开题报告再次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,由答辩委员会裁决或组织二次开题。

7.各教研室可根据专业特点,进一步细化完善答辩工作流程和要求,并做好开题答辩记录工作。

六、其它注意事项

1.未通过开题答辩,擅自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后续写作者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视为无效。

2.员工最终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、提纲等应与开题答辩相一致,不得擅自更改。

3.各教研室应将员工的“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报告”和“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记录表”作为重要教学档案,归档留存。

4.没有参加开题答辩员工不能参加后面的论文答辩。

5.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线下开题答辩的同学,须向指导老师提出申请,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开展线上答辩。